|
华昌融资租赁(中国)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申请人王伟与你单位关于工资、赔偿金的劳动争议一案(案号:吉劳人仲案字〔2020〕第15号),因你单位无法联系,根据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。提交答辩书的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,未提交答辩书的,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。本委定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(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5楼)开庭审理此案,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,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吉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二○二〇年五月十四日
吉安人社微博
欢迎访问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!你是本站第 0 位来访者
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© 2010 版权所有 站点地图 地址:吉安市城南中心大道市行政中心C区五楼
网址:http://hrss.jian.gov.cn 邮箱:rbjfgk@jian.gov.cn 咨询电话:12333 网站标识码:3608000023
公安备案号 36080202000123 赣ICP备11001189号